2.修改现有测试
这些变化中较重要的是与样品如何准备进行测试有关。在该标准的**版中,根据制造商推荐的充电方法,在室温(20°C±1°C)下对样品进行充电。*二版包括两个充电过程:一个在室温下,一个新程序在高和低规定的工作温度范围内(如果没有说明,则为10°C和41°C)。
新的充电方法还需要在产品的较大额定充电电流下充电。该过程仅需要在电池级进行短路,热滥用,破碎和强制快速内部测试的样品。在恒定电压测试中,连续低速率充电测试被校正为恒定电荷。此修改后的测试要求电池在制造商处充电七天。
3.新测试
电池级别还增加了一项新测试,旨在模拟电池充电时间,而不是制造商使用更高的充电速率。该测试在完全放电的五个电池组上进行,并且电池以额定电流的两倍的电流充电,并且电压上限设置为从充电器到电池的较大电压。如果您不知道充电器的较大电压,将使用每个电池1伏(或电池串),保持电流直到达到较大充电电压并且在测试期间监测温度。试验的终止定义为温度稳定,达到较高电压,验收标准为无火和无爆炸。
SRRC认证简介
SRRC为国家无线电管理**State Radio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RMC认证(又称SRRC认证)自1999年6月1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MII)强制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前身为国家无线电管理**(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SRRC)的中国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SRMC)为目前中国大陆一获得授权可测试及认证无线电型号核准规定的机构。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
(一)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内申请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申请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不同意的,将申请资料退回给申请单位。初审同意的,将申请资料提交给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
电源线传导骚扰的测试,尽管不同产品由不同标准进行规定,但基本方法是一样的,由人工电源网络(AMN或称线路阻抗稳定网络LISN)和EMI测试接收机组成,其中人工电源网络可以在给定频率范围内,为骚扰电压的测量提供标准规定的50欧姆阻抗,并使受试设备(EUT)与电源相互隔离。
1.取消不同标准的不必要测试
主要重点是删除“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UN32.3)所涵盖的项目。删除的测试是:
a、振动
b、机械冲击
c、低压(海拔模拟)
d、针对高速率充电的电池保护(不是UN32.3测试)